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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十一五”矿产资源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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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矿产资源的有效供给,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增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后劲,根据《2022世界杯下注网站》,制定本规划。
  一、形势与背景
  (一)“十五”计划实施情况
  1、地勘有效投入有所增加。全省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和重要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较“九五”有所增加,“十五”期间达到1.5亿元左右,社会投入的商业性地勘经费达1.05亿元左右。新发现矿产地73处,煤、优质锰、三氧化钨、锡、铅、锌、锑、铋、金、石膏、普通萤石、岩盐等重要矿产资源储量有不同程度增加。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总量得到了较好的调控。近年来,由我省实行矿产品总量调控的矿种主要是钨矿、煤、锑、锡、稀土矿等矿种。开采总量整体控制在国家和省要求的范围内,确保了市场需求,落实了国家和省宏观调控的目标与任务。我省矿山总量从2000年的10000余个,调整到2004年底的6810个,提前达到了规划要求的控制在7000个以内的目标。
  3、矿山开采规模与储量规模基本适应,矿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十五”期间,我省共对537个没有或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的煤矿限期停产整顿,关闭和限期停产整顿不合格矿山288个,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的重点问题15个。矿山开采规模与占用储量不相适应的状况得到逐步调整,特别是新设矿山的开采规模与占用储量规模已基本相适应,同时缓解了矿山布局不合理的问题。
  4、严格执行了“三区”管理制度。5年来,全省共完成两权设置的规划审查700多个,对其中约50个不符合“三区”管理规定的项目提出了处置意见,协助国土资源部完成两权规划审查10余件,对禁止开采区内设置矿业权的,一律不予通过,对限采区内设置矿权的,视情况从严把握。
  5、加强了矿产资源的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我省加大了矿产资源保护力度,把节约和集约利用矿产资源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十五”期间,全省以矿产资源保护为目的的建设项目共立项19个,投入矿产资源保护经费2100万元;配合国土资源部开展了煤炭资源利用率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促进了资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
  6、强化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十五”期间,推动了55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恢复治理率达到25%,土地复垦率为8.9%,出台和实施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
  7、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基本形成。从2004年6月开始,采矿权全面实行有偿处置。从2005年3月起,所有探矿权以及市场实行了“招标、拍卖、挂牌”(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协议出让的除外)。严格了新设置采矿权的审批;规范了采矿权市场转让行为,建立和完善了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建立了矿业权交易服务机构;制定和完善了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了交易条件、方式和程序;加强了矿产资源评估师、拍卖师队伍建设,规范了中介组织行为。
  (二)问题与形势
  1、地质勘查有效投入不足。后备资源短缺,矿产资源有效保障压力增大。
  2、矿业结构不尽合理。矿山数量过多,规模过小,矿山采选冶结构失调,采选能力小、深加工能力小,冶炼能力大,矿产品附加值低,经济效益不高。
  3、矿产资源节约和集约利用程度不高。小型矿山开采方式落后,“三率”水平低,采富弃贫、采厚弃薄、乱采滥挖现象还未根本消除。矿山综合利用能力低,开展综合利用矿山仅占可综合利用矿山的25%,资源浪费严重。
  4、“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应用不够。我省有色、黑色金属矿产富矿短缺,需大量从省外、国外购进,长期依靠简单贸易解决,对应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措施不力,以投资入股等方式获取省外或国外矿产资源尚处于起步阶段,资源供给保障程度低。
  5、矿山开采造成的环境问题严重。由采矿引发的各种地质灾害及铅、镉、汞、砷等有害元素对环境的污染等人为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治理计划多,执行落实少。
  6、矿业权市场有待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发展很快,亟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两权市场。
  7、矿业秩序有待进一步改善。主要表现在超深越界开采现象屡禁不止,越界勘探、圈而不探等现象依然存在,管理、执法不到位,矿政管理越位、缺位现象尚未杜绝,“化整为零”越权发证,“一矿多开,一证多井”等现象时有发生。
  8、全球资源争夺白热化。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资源在世界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需求无限和结构不同,资源有限和分配不均的矛盾日益突出,国际社会对自然资源的争夺日趋激烈,特别是进入21世纪,全球石油价格大幅攀升,铁、钨、铜、铝、铅、锌、镍、金等重要矿产品价格一路走高,资源问题成为全球焦点。发达国家主导世界资源竞争以及美国力图重构世界资源分配格局的现实状况,使资源问题变为与国际金融秩序和国际政治秩序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的国际问题。
  9、国内大宗矿产保障程度低。我国资源总量较大,但人均占有量不高。目前我国一大批进入中晚期的大中型矿山产量锐减、找矿难度增大,主要矿产探明储量增幅减少,矿产资源形势更趋严峻。
  10、省内主要矿种保有资源储量下降。我省虽有“有色金属之乡”、“非金属之乡”的美誉,但开发利用强度普遍偏大,采储比偏高,如煤炭资源的采储比高达1∶73以上,比全国的煤炭资源平均采储比1∶771高出10余倍,铅锌矿的采储比也比全国平均采储比高出5倍以上,加之最近10年来地勘工作有效投入相对不足,大多数矿种保有资源储量下降。由于长期以来重开发、轻保护,重效益、轻环境,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严重。未来5年,我省矿产资源将进入快速消耗期,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矿物原材料的供应将提出更高的要求,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环境问题日趋严峻,地质勘查、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将面临更大挑战。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手段,加强地质勘查,推动矿产资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强化地质环境保护,推进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全面提高矿政管理水平,为我省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和谐社会和富民强省的宏伟目标,提供矿产资源。
  (二)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矿产资源主要目标见下表:


“十一五”期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主要目标

指标
 2005年
 2010年
 年均增长

(%)
 指标属性
 
资源保

障供应
 1、新探明千万吨级煤矿(处)
 
 3—5
 
 预期性
 
2、采矿权总量规模(个)
 6810
 6000
 
 约束性
 
资源利

用保护
 3、主要矿种平均开采回采率(%)
 80
 81—82
 
 预期性
 
4、主要矿种综合利用率(%)
 45
 48
 
 预期性
 
5、废矸石利用率(%)
 15
 20
 5.92
 预期性
 
市场培

育完善
 6、矿业权出让收入(亿元)
 
 15
 
 预期性
 
资源综

合整治
 7、矿山土地复垦率(%)
 8.9
 20
 17.58
 约束性
 


 


  1、地质勘查。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方面,主要开展地、矿、物、化、遥、水、工、环的调查评价工作,加强成矿规律、成矿新理论和成矿预测等重大基础地质问题研究。重要矿产资源勘查方面,主要开展重要矿种的矿(化)点查证、重要成矿区及主要找矿潜力区块的矿产勘查工作,争取发现一批可供进一步勘查的煤、铀、铁、锰、铜、铅、锌、钨、锡、锑、金等重要矿产的后备资源基地;积极引导和监督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争取新探明3—5处千万吨级煤矿和5—10处中型以上重要金属矿床,努力降低矿产资源的采储比。
  2、矿产资源开发。到2010年底,采矿权总数由2005年的6810个调整到6000个以内;在“十一五”期间,煤、钨、锡、锑年产量分别控制在5000万吨、12120吨、20480吨和36600吨左右。
  3、强化矿产资源保护。提高矿产资源开采的准入条件,着力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水平,使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和综合利用率在“十五”基础上,分别提高1~2个百分点和2~3个百分点。
  发展矿业循环经济,着力提高矿产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加大废(矸)石、尾矿、尾砂的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到“十一五”末,废(矸)石利用率力争提高5个百分点。
  4、地质环境保护。到“十一五”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在“十五”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地质公园核心区面积由“十五”末的2927平方公里增加到3923平方公里。
  5、矿业权市场建设。到2010年,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的形式出让矿业权价款达到15亿元以上。
  6、矿产资源信息化。建立和完善全省矿产资源数据库、矿业权设置与管理数据库、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完善矿产资源储量动态变化数据获取与更新技术,提高矿政管理服务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
  启动完成第二轮省、市、县三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逐步开展各类专项规划、重点矿区的勘查与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建立矿产资源规划信息系统。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
  (二)加强地质勘查力度
  1、突出重要矿产资源勘查。以国内急缺的重要矿产资源为主攻矿种,兼顾省内部分优势矿产资源,超前部署和有序开展地质勘查,实施